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1-10
承担全市种苗、造林、营林质量管理;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;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(包括用材林、经济林、薪炭林、药用林、竹林、特种用途林)的培育;指导、监督全民义务植树、城乡绿化、部门绿化工作;拟订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;承担济源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;组织开展全市林业科学研究;组织、指导全市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和林业创新体系建设;承办林业标准化、林业技术监督、林产品质量监督和有关植物新品种保护、管理的有关工作;组织、指导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;参与履行《国际植物新品种公约》、《生物安全议定书》。负责全市造林绿化的规划设计、检查验收及协调实施工作;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;指导全市农田林网、通道绿化的规划设计及施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