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7-11-22
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;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、疫源疫病监测;研究提出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、植物名录的调整意见;承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、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;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其履约的有关工作;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;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的有关工作;负责狩猎证的审批工作;指导国有林场的建设与管理;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。